今日正式實施!GB2760-202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 新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于2025年2月8日起正式實施,使用了10年的2014版標準將廢止。食品生產企業需嚴格按照新標準使用食品添加劑。
修改了食品添加劑定義
食品添加劑是為了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質。食品用香料、膠基糖果中基礎劑物質、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營養強化劑也包括在內。
根據2015年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在食品添加劑的定義中增加了包含營養強化劑的內容。
修訂了部分食品添加劑品種和/或使用規定
刪除了落葵紅、密蒙黃、酸棗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蘿膠、偶氮甲酰胺等經過調查不再具有工藝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及其使用規定;
刪除了罐頭類食品中防腐劑、食醋中冰乙酸、果蔬汁漿中納他霉素、蒸餾酒中β-胡蘿卜素和雙乙酰酒石酸單雙甘油酯等的使用規定。
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劑使用要求
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賽蜜與天門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等在相同食品類別中共同使用時的總量要求;
完善了飲料類別中液體飲料與相應的固體飲料食品添加劑使用的對應關系;
修訂了二氧化硫、卡拉膠、瓜爾膠、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等的使用規定;
將原標準中歸類為“其他類”的部分食品類別重新進行了歸類,并調整了相應的食品添加劑使用規定等。
修訂了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則
進一步明確了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劑功能或其他食品用途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要求,如苯甲酸、肉桂醛、瓜拉納提取物、雙乙酸鈉、琥珀酸二鈉、磷酸三鈣、氨基酸類等;
明確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的標簽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標識通則》(GB 29924-2013)的規定。凡添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預包裝食品應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進行標示;
明確食品用香料質量規格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用香料通則》(GB 29938-2020)及相關香料產品標準的規定。
修改完善了部分食品用香料品種
刪除了枯茗油等6個香料品種(其中枯茗油、葫蘆巴已為香辛料,玫瑰茄、石榴果汁濃縮物、玉米穗絲已為普通食品,3-乙酰基-2,5-二甲基噻吩行業已不再使用);
將大茴香腦、根皮素調整為合成香料。
修改和/或增加了柚苷(柚皮苷提取物)等香料的中英文名稱、FEMA編號、編碼等。
刪除了部分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品種
刪除了礦物油,將其使用規定與白油(液體石蠟)的使用規定進行整合;
刪除了磷酸銨,將其使用規定與磷酸氫二銨和磷酸二氫銨進行整合。
修訂了部分加工助劑品種和/或使用規定
刪除了1,2-二氯乙烷品種和使用規定;
刪除了β-環狀糊精用于巴氏殺菌乳、滅菌乳的規定;
明確了過氧化氫作為加工助劑使用時的具體功能和使用范圍等。
修改了部分食品類別
將配制醬油(食品分類號12.04.02)和配制食醋(食品分類號12.03.02)這兩類產品歸入液體復合調味料(食品分類號12.10.03);
將“醋(食品分類號12.03)”修改為“食醋(食品分類號12.03)”;
增加肉丸類食品類別;
刪除半起泡葡萄酒食品分類;
修改了蜜餞涼果的食品分類;
調整食糖的食品分類等。
修訂內容具體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標準文本。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生產經營司后續將對重點品種食品添加劑使用新要求進行解讀,敬請關注。
來源:市說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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